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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让河流更清河道更美 我市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助力实现河“长治”

    时间:2017-12-28 15:39:02  来源:黄山日报  作者:袁玉灵

        日前,记者在休宁县山斗乡山斗村颜公河流域看到,河道整洁通畅,水流蜿蜒清澈,宽阔的河堤修葺一新,种上了绿植,优美的山水与宁静的村庄构成了一幅精美的风景图画。“以前这河里,垃圾到处漂,电鱼网鱼现象也多,河道两边没有堤岸,河边路都坑坑洼洼不好走。”今昔对比让79岁村民程国荣无比感慨,“村干部、乡领导都是河长,直接来管理,现在环境搞得很好。”

      颜公河治理是我市落实“河长制”的成功案例之一。得天独厚的水资源禀赋造就了黄山市因水而生、因水而美、因水而兴的特质,2013年,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“河长制”,建立了新安江流域“河长制”管理责任体系,今年4月,我市印发《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》,建立起了市、县、乡镇、村4级“河长制”组织体系,由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,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,三位市级领导担任新安江、阊江、太平湖市级河(湖)长,全市共分级设立河长1741名。同时将区域内所有河流全部纳入“河长制”管理,确保全流域“水清、河畅、岸绿、景美”。

      “河长制”不是“冠名制”。我市设立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河长,按属地原则实行分段管理,做到一河一长、一河一策。同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,对所负责河流及流域范围内水库、湖泊、水面及地下水的管理保护工作依法进行保护整治,协调解决重大问题,并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,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。

      以“河长制”为牵引实现河“长治”,全市河道日常维护、监管正逐步实现常态化。据了解,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工作以来,我市聚焦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工作,梳理问题清单41个,制定市及区县级“一河一策”实施方案48个,实现流域全覆盖;召集公安、水利、环保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135次,实施沿江79个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,对中央环保督察入河排污口问题开展整改,完成新安江干流和13条支流102个入河排放口截污改造;对16条主要河道59个综合修复项目工程进行常态化督查,督促关闭或搬迁养殖场(户)53个,拆除网箱6379只,禁渔期面积稳定在全市总水面的85%以上;将涉水工程建设、全域环境整治等纳入河长巡河内容,全面建成“组收集、村集中、乡镇处置”垃圾处理体系,开展了21条小流域综合治理,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。同时,为提高群众广泛参与意识,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,我市还制作安装河长公示牌,标明河长名字、联系电话、工作职责等,主动接受监督。

      目前,我市“河长制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,境内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率、城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100%,新安江、阊江省界断面和太平湖水质达二类标准,并保持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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